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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专访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教授——探究“商战之规”

文章来源:新民周刊 2013年1月

某种情况下,法律环境的缺失,逼着大家只能采用“街头文化”,闹大之后逼着政府来干预。

《新民周刊》:近年来企业商战愈演愈烈,三一和中联各执一词,复星与SOHO中国的争端也在持续发酵。您觉得这是不是一种趋势?

滕斌圣:在中国,企业竞争的烈度一直在往上走,白热化的态势比较明显。之前空白的地带比较多,企业可以靠挖掘新机会而获得发展。现在这种机会已经越来越少,很多行业已经固化,增幅下降。当新的客户增长变少,就只能从对手那里抢夺已有的客户,企业不得不面对面进行白刃战。

不过商战有它的阶段性。行业分散度高,或者整合度很高,商战一般不会太激烈。往往在由松散到集中的过程中,商战会特别残酷。

《新民周刊》:深受不正当竞争戕害的企业,为何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滕斌圣:中国企业总体而言,不愿意走法律这条路。我们国家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环境很不健全。各地对法律的理解和拿捏本来就不一样,又有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如果企业不是很了解当地的法律尺寸,一般懒得去摸索这条路,往往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如果两家都是当地企业,那就看谁的公关能力或者与有关方面更能够协调。企业会认为诉诸法律,往往耗时、费力。最后的结果,要么不了了之,要么惩罚很轻,或者法院判了执行不了,不值得投入时间。久而久之,这便形成了一个路径依赖。

国外也存在不正当竞争。微软当年为了把网景打败,采用了捆绑销售的方法,要不是它的法律能力特别强,美国政府都要把微软拆成两家,当然最后美国政府 也没有成功。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国外政府在不正当竞争这种问题上比较积极。但再积极,也是用正常的法律手段。官司打不赢,政府也没有办法。这样就让大家对 法律非常尊重。我们离法治社会还有距离,这是很多问题的根源。

《新民周刊》:如果不依法竞争,对企业自身和整个市场生态,会带来怎样的伤害?

滕斌圣:当某些企业采取了一些手段,没有得到任何追究,久而久之,就演变为一种风气。最大的危害就是心态会变坏。大家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练自己的内功,而是去搅乱别人。窝里斗很厉害,到国际市场上就一筹莫展了,到处挨打。

而且你可以这么做,对手也会用相似的方法回击。如果是领先企业去这么做,很快就会把行业整体水准拉下一个档次。

有一家我比较熟悉的公司,在竞标的时候,对手往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几次以后,它们也就学会了,在做的过程中再想办法把这个成本补回来,无非就是降低质量、降低服务。这是一个产业链的概念,不管哪一个环节出问题,最终总是要消费者埋单。奶粉行业就是前车之鉴。

《新民周刊》:恶性竞争,是否会毁掉中国企业的市场形象,让中国企业的国际化之路举步维艰?

滕斌圣:是这样,不过中国企业的形象,已经有些堪忧。有句话,中国企业做什么,什么就被做死。所以国外企业现在最怕的就是核心技术落到中国人手里。 这次萨博卖给北汽,通用设置了很多障碍,就是因为它们觉得中国公司有低成本运作的能力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勇气,如果再加上一些核心技术,会是一种非常可怕的 组合。

当然中海油成功收购了加拿大能源企业,说明西方国家也不是铁板一块,但这种成功案例能否持续,值得考虑。

《新民周刊》:企业恶斗,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怎样的不良影响?

滕斌圣:现在商业在整个经济社会中占的比重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如果大家在商业行为中不择手段,在生活中其他方面也会变得唯利是图,这对于整个社会是一种毒害。

柏杨以前说,中国社会是一个大染缸。王立军大概觉得自己是被迫的,用他的话说是“以黑制黑”,不少企业也是这么在想,如果大家做事情都不按规则,他何必要成为规则的牺牲品?但长远来看,如果大家都没有了底线,这个社会上公义就没有人关注了。

《新民周刊》:为什么现在企业打商战,倾向于动用网络、媒体的力量,渲染得轰轰烈烈,尽人皆知?

滕斌圣:如果闹得不大,政府就不会迫切地解决这个问题。对有些企业来说,要弄就索性把事情弄大,变成群体性事件,有的时候反而会更有利。比如说3Q大战,搞得几百万人在网上吐槽抱怨;马云要抬高淘宝商城的门槛,那些开网店的跑到香港示威游行。

企业这样,公众也是这样。某种情况下,法律环境的缺失,逼着大家只能采用“街头文化”,闹大之后逼着政府来干预。

对政府来说,有很多事情要管,一般认为不正当竞争不是群体性事件,优先级排在很后面。我们要意识到,这是一个多米诺骨牌,看似商业行为,很快会波及到越来越多的领域,把整个社会的气氛和文化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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