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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歆磊:贫困生定向招生政策应三思而后行

在某种意义上,政策是人类干预自身命运的工具。教育政策尤其如此,它不仅关乎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同时也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也是教育政策的终极目标。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人们大都怀有最美好的愿望,但是,做好事要用正确的方法,否则,事与愿违。

教育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教育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 助弱势群体摆脱其出身的群体局限,减少社会性的不公平。但是,现实和理想之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比如,西部地区一个大学生平均每年支出7000元,相当 于贫困地区9个农民一年的纯收入。一个本科生4年最少花费2.8万元,相当于贫困县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

如果说贫富差距导致贫困生上不了大学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必然付出的代价,中国教育政策 的城市化取向则是雪上加霜。中国的城市义务教育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农村义务教育则由农民支撑。这种二元结构,导致了城乡之间教育资源的巨大差距。有资料表 明,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口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倍和323倍。也就是说,最需要教育的地方 也是最缺乏教育资源的地方。

除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中国教育不公平另一个突出问题是教育机会的不均等。以高等教育为 例,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数量仅占全国的0.9%,而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在北京的招生名额却占其招生总数的13%和18%,招生名额的分配明显失衡。我们知 道,高等教育对明显改善一个人的生存状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上世纪80年代末,笔者考入清华大学。当时班里有大约20%的学生来自农村,包括很偏远的江西山区。如今,据说北大清华的学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不到1%,甚至为零,以至于有些奖学金发放不出去。

2012年,中国启动“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据 报道, 截至2014年,该计划已扩大到5万名学生,覆盖22个省份的832个贫困县。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由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平等带来的结果不平等,可以 说,其出发点非常之高尚:“不仅要让优秀的农村孩子有大学上,还要上好大学”,但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市场错配,其效果未必好,而且很可能有负面影响。

中国这种针对弱势群体的定向招生政策,其本质接近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平权法 案(Affirmative action)”。“平权法案”是美国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任总统为落实1964年的《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而相继签署的一系列旨在入学和就业上对少数族裔进行优惠照顾的总统令。

前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包文(William Bowen)与前哈佛大学校长柏克(Derek Bok)于1998年发表了一项针对平权政策的研究。他们发现,1960年,25岁到29岁的黑人中大学毕业的比例为5.4%,到1995年这一比例跃升 至15.4%。法学院中黑人学生的比例从1960年的1%上升至1995年的7.5%,医学院的这一比例从1964年的2.2%上升到1995年的 8.1%。这意味着在美国的医生中黑人医生的数量几乎增长了2倍,工程师和律师的数量几乎增长了3倍。

这样的结果对于弱势群体来说,真是值得欢呼。但在两人合著的《河流的轮廓》(The Shape of the River)一书中,他们研究发现,在包括耶鲁、普林斯顿、哥伦比亚、斯坦福、宾州大学在内的28 所美国顶尖大学中,86%的黑人学生来自中上阶层。也就是说,黑人的成功大部分是源自少数民族中中产阶级和高收入家庭的增加,与补偿黑奴后裔和扶助贫困黑 人的平权政策毫不相干。以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为例,他的母亲不仅是白人,而且是一位出色的人类学博士。

洛杉矶加州大学(UCLA)法学院教授理查德·桑德尔(Richard Sander)一直是反对“平权法案”的代表人物。他花费了近十年的时间研究平权法案的社会影响,他的结论是:平权法案保障了非裔及拉美裔的入学机会,但 这绝非好事。因为这些弱势群体的资质或训练不足,凭借平权法案入学后,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弱点暴露无疑,自信心严重受挫,最后可能误了一生。

在2012年出版的《错配》(Mismatch: How Affirmative Action Hurts Students It's Intended to Help, and Why Universities Won't Admit It)一书中,桑德尔和记者斯图尔特·泰勒(Stuart Taylor)列举了一系列证据,证明包括平权法案在内的带有种族偏好的政策对少数族裔学生不但无益而且非常有害。比如,越来越多的因平权法案进入法学院 的黑人学生,因不好好准备功课没能通过考试,甚至有不少人选择了辍学。他们的研究显示,在高中阶段,向往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的黑人学生要多于白人,但是一 旦进入大学,放弃这一职业规划的黑人学生是白人的两倍。在法学院,未能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黑人学生是白人的四倍。

研究还发现,同样的少数裔学生,如果他们去那些水准和普通学生相接近的高校,他们的毕业率及将来的职业成功率会极大提高。这就是所谓的“错配”。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有八个州的大学废除了“平权法案”。

世界上,凡是没有经过科学分析而制定的政策都付出了高昂的学费。虽然重点大学针对农村贫 困生的定向招生计划执行的时间仅有3年,但是我们可以从美国高校中推行了50多年的“平权法案”预料到其后果:当你把一个在学习上还没有准备好的学生放到 很高学术环境里的时候,这个学生会面临很大的压力,他很可能会落败。

虽然农村考生进入大学是受到特别的照顾,但他们面临的学业压力却是不打折扣的,他们会在 外语、计算机等弱项中处于下风,这会打击其自信,让弱者更弱。而且,由于经济条件及人生阅历的差异,这些学生会很容易被孤立起来,在别人眼中成为靠扶助的 差等生。农村学生的自尊心往往是很强的,所有这些会导致自卑感甚至产生仇视社会的情绪。

同几十年前不同,中国的教育评估体系逐渐侧重于对农村孩子不利的指标,例如计算机,英 语,特长等。在笔者上大学的时候,农村学生基于其强烈的求知欲望在学业上不输于甚至超过来自城市的学生,但是现在完全不同了。像英语、计算机这样的科目, 贫困生和其他学生存在天然的差距。这些差距是在教育过程中逐渐拉大的,而大学贫困生定向招生政策试图在终点上把差距拉平,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真正解决城 乡教育差距的方法应是在过程中做文章。

教育是公共产品,政府是配置教育资源的主体。国家的经济政策及教育资源的配置当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这里笔者不去讨论这些宏观战略,只是想侧重在一个特殊的建议上。

在笔者看来,国家对贫困地区可以借鉴其对于少数民族的做法。为了扶助少数民族教育,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包括成立了民族中学及民族班。与此类似,国家也可以成立相应的贫困中学及贫困班。国家可以从贫困地区按照成绩招收优秀学生,送到城市中的学校里的贫困班。

笔者的设想和从1995年开始的“宏志班”有相似之处,但是我更希望强调的是,在运营上 可以采用多种社会创新方式,以寻求最大化的经济能力。政策是选择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方案。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前提下,政策还应该达到经济上的合理性,即资源的 最优配置。因此,我们应该抛弃传统的运作方式,引入市场的力量来配置资源。比如,配套的资金可以和慈善基金挂钩,甚至可以借鉴互联网思维,通过众筹的形式 实现一对一的帮助。另外,城市居民可以申请成为学生的寄宿家庭,提供临时家庭的作用。这样,孩子们离家千里之外,却可以在另一城市得到教育,在另一个家庭 得到亲情。

当上述条件具备时,贫困学生的学习欲望和自信就会被激发,从而达到学业上的要求。这种机 制,可以切实抹平贫困生和其他学生之间的差距。通过平等的竞争考入大学之后,他们会用成绩赢得自尊,不会陷入“错配”的怪圈,从而会有很高的成功率。由于 其自身的这段经历,他们的精神世界也会更加阳光,会抱着一颗感恩的心投入社会、帮助他人。

大学教育是精英教育,原本就是择优而教。通过定向招生来帮助弱势群体中有才能的学生,这 种做法用意是好的,但是,它带来了另一种不公平。这就好比让一个被镣铐束缚多年的人站在比赛的起跑线上,然后告诉他可以自由地跟所有其他人赛跑。尽管政策 制定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是完全公平的,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绝对是不公平的。

政策是一种认知,一种特殊的认知,而且其所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不可逆的,50年代的鼓励生育政策和十年文革都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创伤。因此将政策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必须十分谨慎。避免重蹈美国平权政策的覆辙,贫困生大学定向招生政策应三思而后行。(作者为长江商学院营销学教授)

文章来源:福布斯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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