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来,次级债问题是由美国低收入者的房贷所引发的。实质上,本次危机起源于对上次危机的救赎,即2001年美国网络经济泡沫破灭后,美联储为刺激经济,将利率降到1%左右水平,并同时放松对贷款的管制,稍微有金融知识的人都清楚,低利率匹配的资产通常是低质量的,经济学家云集的美联储不可能不知道。但在刺激经济的目标下,过度的信贷以及信用风险互换等衍生工具的滥用,终致危机恶化。而贯穿始终的是,无论是监管者、金融机构和个人都存在忽视风险管理的因素。
产生次级债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三点,即“证券化”、“杠杆效应”和“政府监管不力”。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对风险管理的忽视。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而普遍上市的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银行,在追求业绩的目标驱动下,片面追求业务规模和业务利润的快速增长,而忽视风险甚至无视风险,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金融行业更加普遍,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与风险管控水平下降,连一向严谨的权威评级机构也盲目乐观、无视风险,作出不客观的评级结论,加剧危机深化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低收入人群在消费信贷的刺激下,对房价的上涨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对自己财务能力弱小的现实视而不见,盲目贷款购买大面积住房,最终被迫接受破产的悲惨命运。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过分信任,认为一切风险可以通过工具创新转嫁给别人,忽视了衍生工具内在的风险,最终导致金融风险被成十倍地放大。如果金融机构关注风险管理,只是进行贷款并一直将贷款记入资产负债表中,那么,这只是作为银行的不良贷款而停留在银行系统的层面。实际上,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储贷协会危机(S&L问题)和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的金融危机,都是由于所担保的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使得银行的贷款出现了坏账,最后演变成了银行的经营危机。那个时候的金融危机由于没有被衍生工具放大,美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能够在出现问题后较快地纠正并恢复。
而本次危机则没有能像上次那样的幸运,包括次级债贷款在内的住房相关贷款的70%已经被证券化,这一状况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通过证券化这条地下通道,贷款市场(间接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市场)形成了一体化。如果在贷款市场上发生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也就是说,证券市场上相关商品的价格下跌,就会使得贷款市场的问题凸显,这就是次债问题的真相。这是典型的货币市场风险通过资本市场的工具被无序放大的结果,也是金融机构自恃有衍生品工具可以不惧怕风险心态的典型表现,他们掩耳盗铃式地利用衍生工具转嫁风险,最终不但没有化解风险,反倒放大了风险。
如前分析,过度证券化可能导致忽视风险和不负责任在整个金融市场泛滥,在市场扩张的周期里,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大批注重风险管理的“胆小”金融从业人员由于业绩不佳而惨遭淘汰,而迷信证券化万能的“胆大”从业人员则大受欢迎。他们不知道、或许知道也不愿意强调,证券化的第一个问题或者说是最简单的问题,就是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稍微有些金融学知识就容易知道,由于原来作为债权人的住房贷款者和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投资者不同,所以投资者很难了解所投资产的真实质量。为此,投资者只能依赖于专家们的评价和推介。实施评价的就是评级机构,不过这些评级机构并没有完全或客观地履行他们应尽的职责。
证券化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引发的道德风险。其主要原因在于,证券化的制造者尽可能多地组合贷款并转卖给第三方,利用杠杆效应来获取利润。随着市场的扩大,欲望开始膨胀并变得歪曲。第三个问题是,由于证券化的实施使得债务的交涉出现了困难而成为大问题。因为这不能够像银行持有这些贷款时一样,能随着情况的变化而采取相对宽松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信用评级机构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反应迟缓的信用评级机构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本次发生次级债问题,就是把上述情况多次证券化之后的结果。多次证券化会加剧信息不对称现象,而监管者、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参与者却对此视而不见。住房贷款被证券化之后成为了RMBS(住宅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RMBS中评级较低的部分再次证券化后成为CDO,然后把CDO分割后再证券化成CDO二次方,从CDO二次方到CDO三次方,市场已经失去了原有的规律,而变成了欲望的机器。同时在这个框架中,还嵌入了杠杆机制。杠杆在金融领域经常用于从外部借贷之意,一旦与证券化相结合就会引发急速的信用膨胀。特别是对冲基金的介入,他们一般都会在买入RMBS和CDO的时候使用杠杆效应,有的甚至还出现了把原来的住房贷款扩大1000倍的情况。在这样高的杠杆效应中,当原有的贷款发生损失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难以估量了。
如果一定要找出监管机构的问题,对于缺乏金融知识没有足够信息来源的人来说,政府当局没有进行适当的监管是问题的本质所在,这就是所谓的猎杀贷款(Predatoryleading)。这经常被用来批判那些在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同时,短期内反复转换的借贷、未经借款人同意在还款额中混入高额手续费和保险金、或者借给超过借款人偿还能力的贷款。美国对于猎杀贷款的争论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是这次次级债问题的发生似乎让我们感觉到,这些争论并没有起到应尽的作用。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巨大的工资差异之下,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才远比监管机构所吸收的人才素质要高。换言之,监管人员对金融创新的理解远不如产品设计人员。因此,监管者无法及时发现风险似乎合乎逻辑。因此,随着美国房地产不断萎缩,美联储加息压力增加,以往红极一时的次级抵押贷款日益陷入危机。从另一个角度看,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如果美国所有债权式金融资产都由美联储来监管,也许风险可以被控制在有限的范围之内。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做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尽管金融创新和美国次贷危机关系密切,但次贷危机的真正罪魁祸首却是隐藏在这些创新背后贪婪的欲望和对风险控制的极端漠视。从长远看,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如何限制金融业的创新步伐,而是在于如何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如何提升监管机构监管金融风险的能力。
(周春生/长江商学院教授冯科北大经济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原文发表于2008年11月10日《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