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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睿——从中国慈善史看商业向善与社会创新(二):个人慈善

一直以来,民间有很多游侠义士,以救助他人、行侠仗义获得了广泛的美誉。此外,有财力、社会影响力的人也会自发地为所在地区提供公共物品。个人善举一直贯穿于我国慈善事业中,虽然始终无法成为有体系、有组织,能传承的慈善类型,却为后期的宗族慈善和商帮慈善打下了基础。同时,个人善举与政府的关系较为复杂,因人因时而异。本文选取了中国慈善发展历史上关于个人善举义举的三个典型案例,汉代的游侠郭解,宋代的士人刘宰,与近代的民族企业家张謇,以探索个人慈善兴衰的共性与启示。

案例一:汉初游侠郭解

游侠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既古道热肠,又时而“以武犯禁”,与今日对慈善的理解既有交集又有不同。游侠之风在东汉时便已盛行。到了西汉时期,游侠发展到了一个繁盛的阶段,并且开始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支配乡里社会的重要力量。在史记中,司马迁歌颂了游侠的急人之难、舍己为人,其中以对与自己同时代的郭解描写最为细致具体。

郭解生活在汉武帝时期,轵县(今河南济源南)人。郭解年少时窝藏逃犯,私造钱币,做过很多违法的事情。但他长大后,变得遵纪守法,以行侠尚义、乐善好施而闻名于乡里,甚至在附近其他地区都很有影响力。 因为郭解的名声很好,他可以轻易地插手当地的政治事务(如徭役、乡里争论等)。后来,在与官府的纠纷中,郭解的侄子和门客刺杀了与其有异见的官员,武帝闻之大怒。最终,郭家被满门抄斩。

作为早期个人侠义的代表,从个人角度看,行侠仗义使郭解获得道德上的满足感;从社会生活上看,郭解因为自己的侠义行为获得了很好的名声,出行受到民众的尊敬。与此同时,作为西汉时期重要的社会势力,游侠“法外执法”,藐视国家法纪,挑战法令权威,也终将引发公权力的不满与制裁。虽然当时的本地年轻人会因为仰慕认可郭解的侠义行为(《史记》、《汉书》多次提到本地少年对郭解“慕其行”),地方豪强也主动帮助郭解分担养育门客的重任。但当郭解被满门抄斩后,他的追随者并没有将他的侠义精神继续传承发扬光大。

作为个人慈善案例的开篇,郭解的故事反映了早期个人义行与公权力的冲突。随着大一统王朝国家能力的增强,游侠角色越来越少见,民间的救助行为也逐渐与现今捐赠捐建为主的形式靠拢。行侠仗义的兴衰背后,是民间与政府在公共物品提供的边界逐渐清晰的体现。

案例二:南宋士人刘宰

刘宰,号漫塘,是南宋中期声孚众望的乡绅和慈善家。刘宰非常关心地方事务,善行卓著,例如造桥修路、收养弃儿、兴办社仓、创立义役等。在诸多善举中,最著名者为刘宰于金坛所举行之三次大规模赈饥活动,史称“金坛三赈”。第一次是嘉定二年(1209),金坛旱蝗,刘宰联合同道,开设粥局赈饥,最多时每天服务近四千人,前后历时近六个月。第二次是嘉定十七年( 1224),金坛大饥,刘宰再次举办粥局,并首倡“捐私谷”,即号召乡绅捐出自家的存粮。好友赵若?听闻,欣然捐出私谷,并为刘宰广为宣传。第三次是绍定元年( 1228),临邑遭受水灾,饥民涌入金坛求食,刘宰仍举办粥局,全力赈救。期间,刘宰又得到另一位好友王遂之的帮助,得以让粥局持续。

刘宰的慈善活动大大弥补了官方赈济之不足,同时也替政府稳定了当地局势。刘宰死后,朝廷嘉赏其节,谥号“文清”,体现了公权力对其的认可。民间百姓更是对刘宰崇拜有加??哪怕在三百年后的明朝江南地区,民众仍然十分熟悉“刘漫塘”的名号。

然而一个道德完人的善举并没能制度化地延续下去。刘宰后代子孙凋零,虽然民间声望甚隆,但其文集一直被保存在皇家内库中没有得到广泛的流传,宋史中关于他的记录也不过寥寥两百字。另一方面,刘宰生性清高,更多依赖身边的朋友们共襄善举,而对地方官吏并不感冒:刘宰自己在文集中记载,因为自己的社仓办得红红火火,而遭到当地官员的妒忌。 由此,金坛三赈虽是佳话,然而刘宰之后再无刘宰。

案例三:近代企业家张謇

张謇,江苏海门人,清末状元。1895 年,张謇依靠南通手工棉纺织业较为发达的基础,选址唐家闸创办了大生纱厂。白手起家的张謇创造性地使用股份制方法筹募社会资本。开工一年后,大生纱厂就获得2.6 万两白银的净利润。此后,大生的规模不断扩大,先后建成四个纱厂,是当时全国最大的纺织企业系统。

张謇将经营实业所获巨额利润几近全部投于地方自治和慈善公益事业之中,他秉行“村落主义”, 建立了从办企业入手,带动经济、教育、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南通模式”,直接影响和启迪了无锡荣家兄弟、上海穆藕初、四川卢作孚、湖南范旭东等实业家。

然而,1922年,由于市场动荡,向来盈利的大生一厂亏损39万多两,二厂亏损31万多两。不到四年,大生就被债权人组成的银团接管。张謇兄弟不加节制地大量投资于公益事业而不求回报,也给大生集团的经营带来不小的负担:张謇(含其弟兄)投入慈善公益事业的资金高达300万元,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二十余年自己所得之公费红奖,大多用于教育慈善公益”。在1925年大生纱厂被迫易手他人之前,南通的慈善、教育、公益诸事经费,每年约8万元,这笔钱由张謇支付大部,亲朋资助、捐赠小部。而对于因兴办慈善事业致使企业资金不足、流动不畅的外界指责,张謇亦给予了部分承认:“致厂支绌之一,亦诚然。”

张謇拿出自己的大部分积蓄贡献给了慈善事业,甚至要求公司将股本划给新办的学校,这在当时就引起了部分股东的不满,张謇后来也反思自己“本小事大”、“急进务广”。同时,大生的经营状况不善也间接导致了张謇独子张孝若的意外死亡,张謇一脉的善举至此戛然而止。

张謇对公共事业的拳拳之心动人以至悲壮。1922年,在北京、上海报纸举办的成功人物民意测验中,投票选举“最景仰之人物”,张謇得票数最高。然而这也让人不禁感慨,如果张謇的慈善捐赠不曾如此激进,如果大生可以基业长青,又是否可以让他的善举延绵更久,惠泽更多的民众?

小结:个人慈善的启示

从郭解、刘宰和张謇的案例中,不难看出个人慈善中最普遍的问题就是传承者的系统性缺位。个人慈善与发起者的个人魅力、声望以及在当地的威信息息相关,当慈善的最初发起者去世后,作为直接传承人的子孙后代则大多缺少个人道德层面的崇高动机,同时又没有足够的物质激励去延续前辈的事业。与此同时,作为观察者的公权力,从顶层到基层,也时常以有形之手参与塑造个人义举和慈善行为的命运:公权力与发起者是否持续激励相容,决定了善举能否行稳致远。

抛去道德层面的因素,财力物力方面也是一个长期挑战。一味地给予不仅带来财富的流失,更使得慈善之泉早早干涸。大生作为当时全国首屈一指的大集团,对于慈善事业的巨大开销,张謇仍感到捉襟见肘独木难支。更进一步,如果想让大生能够持续经营良好,张謇也必须以市场商业规则对待其下属与合作伙伴,才能让源头长有活水来。

由此可见,个人慈善行为的破局之法,在于解决从发起者到传承者的激励相容问题,也在于寻找和公权力之间的和谐相处之道。这一点从西汉延绵至南宋,至明清,乃至今日,依旧是我们发展现代公益事业需要思考的问题。在系列文章未来讲述宗族慈善和商帮慈善的部分中,也讲继续关注探讨慈善的传承问题。

文章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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