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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对中国银行业的冲击 ——记长江商学院金融大讲堂暨在职MBA北京春季班招生咨询会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说到利率市场化,实际上我国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就开始谈论利率市场化。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始于198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之后经历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如1997年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2004年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2007年建立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2008年允许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30%等等。但是,从对银行业的实际影响来看,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的两次利率调整是利率市场化至今最为重大的改革举措。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次改革更多地触及了构成银行核心利益的主要业务——存款和贷款。

如今,利率市场化对金融业的影响已成了金融界关注的焦点,同时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如何开展也成了中国亟待思考的问题。2013年3月9日,百余位金融人士来到长江商学院北京校区,倾听欧阳辉教授关于利率市场化对中国银行业影响的精彩解读。

 


欧阳辉博士分别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并分获金融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随后,他曾在加州理工学院从事了化学物理相关的博士后研究。欧阳辉教授此前担任过瑞士银行 (UBS),雷曼兄弟公司和野村证券董事总经理。欧阳辉博士也曾担任杜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和北卡大学商学院(UNC-Chapel Hill) 助理教授。欧阳辉博士曾被杜克大学全球高层管理EMBA课程评选为“2004年度最佳教师”。

讲座伊始,现场气氛便异常活跃。作为一位金融学术研究者,欧阳辉教授对利率市场化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深刻的理解。首先,他以美国利率市场化为例,为本次讲座拉开了序幕。1929~1933年的大萧条导致原有金融制度崩溃,为挽救银行业,美国政府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该法第Q项条款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进行了限制。到了70年代,由于两次石油危机,通胀异常严重,市场利率飙升,但由于银行业的存款利率却依旧束缚于法案,上限只有5.25%~5.5%,银行业水生火热,利率市场化的呼声四起。借此契机,美国重新打开了利率市场化的大门。从1970年开设试点到1980年市场化的全面展开,最后到1986年的利率市场化的完成,欧阳辉教授结合当时在美国的亲身经历,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将美国这十几年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展现在听众的面前。

紧接着,欧阳辉教授把画面调焦到日本。1994年10月,日本已放开全部利率管制,实现了利率完全市场化。然而,日本房地产和证券市场泡沫的双重破灭,曾经的经济大国不堪重负。与此同时,由于日本银行采取的是“主银行”制度,银行可以大量持有企业股份,证券市场的崩盘给予银行重创。而如今正是日本GDP20年零增长的惨痛事实。

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在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日趋稳健的过程中,中国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的影响是金融人士探讨的焦点。欧阳辉教授总结了美日两国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的影响,将其经验教训总结为一句话:“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业竞争,存款利息增加,贷款利息下降,利差降低。此时,银行为了扩大贷款规模,扩大收益,把资产的质量下降了,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通过2012年的两次利率调整,中国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下限为0.8倍。欧阳辉教授将其定义为“离利率市场化只差一步”。随着两会的召开,“稳经济”向“促经济”转变,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对银行,和中国经济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在将来面对利率市场化,如何定位自身的发展方向,成了银行当前的重大课题。

 


整场讲座座无虚席,有序进行,环环相扣。听众们聚精会神,掌声不断。最后,欧阳辉教授缜密的估算了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业利润下降的幅度。同时,一一解答了多位金融从业人员的问题,为银行业将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讲座结束后,在职金融MBA的负责人向众多立志加入长江的学员介绍了在职MBA项目的概况,申请人也与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的关于学费、申请条件问题的咨询。3月31日为在职金融MBA春季北京班的申请截止日期,目前还会安排两场笔面试(3月23日和4月20日),我们提醒有意申请的同学在截止日期之前尽快完成相关报名准备工作,以便参加今年春季北京班的最后两轮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