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冒用我院及教授名义开办炒股课程、推荐股票、募集资金行为的警示

我院发现有个别机构、个人冒用我院名义注册同名企业微信号,盗用长江商学院LOGO,冒充我院教授,擅自使用教授简历、照片进行宣传,开办炒股培训课程,分享炒股经验,煽动股民购买股票,此外还编造梅丹青教授出任“长江私募基金”投资总裁的虚假信息,并以“长江私募基金”的名义集资。

对此,长江商学院郑重声明并警示公众:

一、我院及教授从未开设、举办股票操盘指导课程推荐购买某股票。

二、我院梅丹青教授从未参与“长江私募基金”、“香港长江私募基金”任何项目、活动,也没有在上述两“基金”担任任何职务,有关于此的宣传、报道均为虚构。

三、我院在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注册的官方账号,均经平台实名认证,未经平台实名认证,或实名认证的主体非“长江商学院”的账号,与我院无任何关联。

四、我院课程均经本官方网站(www.ckgsb.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江商学院”(Weixin_CKGSB)公布,预知详情请经本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指示的相关课程联系方式了解。

五、若您发现有课程、活动宣传、项目、主体可能冒用长江商学院及教授名义,或者需要证实课程、活动、项目等系我院举办,敬请联系 legal_communication@ckgsb.edu.cn,或拨打010-85188858垂询。

长江商学院
2021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