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学院
 
 

经济学家眼中的劳动合同法

《长江》2007年11月号曾刊发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的文章,他从一个法学家的角度解读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和法律框架。这部法律从草案公布之日起就议论不断,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以及工会组织也从不同的侧面探讨了这部法律。2008年1月1日,该法正式实施,它对实际经济生活的影响正在显现并为大家所关注。本刊在此刊发长江商学院王一江教授的两篇文章,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经济学家是如何看待这个与众多劳动者休戚相关的问题。与此同时,我们也刊发张五常教授九评《劳动合同法》的主要观点,以便读者比较。

吁请对中小企业免除《劳动合同法》
本文的目的,是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尽快通过补充立法,宣布对中小企业实行免除(即不要求中小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这样做,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平高效的和谐社会,有利于同时帮助中小企业家和最底层劳动者两个弱势群体,有利于应对2008年宏观经济面临的挑战,有利于国家长远的健康发展……

《劳动合同法》与一个年轻人的三份工作
数年前,有一个河南农村的年轻人,身无分文,身背一包行李,便登上火车,来到了北京。在灯光灿烂的首都,自己到哪里去过夜呢?“只要让我过夜, 给我饭吃的工作,我就干。”按照这个原则,他很快找到了第一份工作。这份工作确实不理想,工资低,也没有任何稳定性可言……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解释:张五常评劳动合同法
从经济原则方面看,如果要增加自力更生的机会,正确的做法是清楚界定资产权利之后,要让市场有合约选择的自由。在雇用合约那方面,雇主要怎样选,劳工要怎样选,你情我愿,应该自由,政府干预一般是事与愿违的。政府要做的不是干预合约的选择,而是要设法协助,对劳工解释他们选择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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