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学院图书馆

电子资源版权公告

日期:2010-04-14

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长江商学院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使用者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 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 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数据库等操作;(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并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3. 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 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
  5. 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停止违规者借书权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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